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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订重庆工商大学2018级硕士研究生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

2018/05/18 15:29  作者: 编辑:程明倩  点击量:[ ]

校内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研究生人才培养方案是各学科专业培养研究生的主要依据和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保障。为保证我校2018级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促进高素质创新型、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请各培养单位根据《重庆工商大学关于修订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重工商大〔2018〕126号)及专业学位教指委等文件精神,制订我校2018级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及来华留学硕士研究生人才培养方案,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组织

1、各一级学科牵头单位负责本一级学科人才培养方案制定的统筹、协调、审核等工作。各二级培养单位配合牵头单位做好本专业及方向人才培养方案的相关调研、论证及制定工作。

2、各专业学位硕士点依据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培养方案的调研、论证及制定工作。

3、来华留学硕士研究生人才培养方案由留学生院牵头,留学硕士研究生所在培养单位负责人才培养方案的调研、论证及制定工作。

4、各一级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审核并通过本学科研究生人才培养方案。

5、研究生院负责全校各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等研究生人才培养方案审定工作。

二、时间安排

重庆工商大学2018级研究生培养方案制订时间安排表

时间

工作内容

工作要求

5.16-6.20

人才培养方案制订的

相关调研和拟定工作

由一级学科牵头单位统筹和协调,二级培养单位配合,根据本学科的需要,深入其他高校、相关行业企业、政府管理部门、毕业校友、在校研究生等单位和群体,开展人才培养方案制订的调研工作,根据调研结果,形成培养方案(含各门课程教学大纲及简介)。

6.21-6.26

对所拟定的培养方案聘请专家进行论证

各一级学科牵头单位聘请专家对本学科拟定的研究生人才培养方案进行论证;根据论证意见,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培养方案。

6.27-7.01

 提交人才培养方案(含各门课程教学大纲及简介)及人才培养方案制订的工作报告

各一级学科牵头单位提交相关纸质版材料至研究生院(厚德楼7003室),电子稿同时提交至200869438@qq.com邮箱。材料如下:

1、研究生人才培养方案的论证报告(见附件1);

2、拟定的研究生人才培养方案(含各门课程教学大纲及简介)。

7.02-7.05

学校答辩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学校组织专家论证会,对各一级学科及专业学位人才培养方案进行论证、答辩。

7.06-7.10

学位评定分委会

审议

各一级学科牵头单位将培养方案征求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全体委员的意见,获得三分之二及以上同意者,可视为通过。凡未获通过的应认真梳理意见及建议,进一步修订后提交审议,通过方可提交。

7.11-7.13

提交培养方案定稿、一级学科简介

各一级学科牵头单位提交审议通过的培养方案等相关纸质版材料至研究生院(厚德楼7003室),电子稿同时提交至200869438@qq.com邮箱。材料如下:

1、审核签章后的一级学科简介纸质版(一式一份);

2、研究生人才培养方案纸质稿(一式二份)(并附上各门课程教学大纲及简介)。

3、培养方案学分结构与学时分布汇总表(电子稿)

7.14-7.17

审定,并拟定下学期教学执行计划

学校对2018级研究生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审定,交付印制,并拟定下学期教学执行计划。

7.18-7.20

录入学校审定后的本单位2018级研究生人才培养方案

各一级学科牵头单位要及时在《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http://graduate.ctbu.edu.cn/mis/)中录入学校审定后的2018级研究生人才培养方案。

 

四、相关说明

1、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

《重庆工商大学关于修订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重工商大〔2018〕126号)。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

1)2018级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人才培养方案,要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入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3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相关会议和文件要求,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特点和学校优势与实际,组织学科和行业领域专家进行论证制订。

2)各相关培养单位要在充分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加大改革力度,优化课程体系,尽量减少课程设置数量,增强课程在专业人才培养中的价值和效能,加强专业实习实践环节的训练和考核。原则上要求案例教学、实习实训等专业实践性课程的学时不低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一。

3)培养方案中学制与学习年限规定、学分结构与课程体系设置、培养方式与毕业要求等,既要遵循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又要结合本专业学位点申报论证报告提出的目标任务,符合学校办学实际,体现本专业学位点办学特色,适应区域社会经济发展需要。

3、来华留学硕士研究生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

参照《关于制定来华留学硕士研究生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重工商大研〔2015〕7号)。

 

研究生院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

 

附件1:《重庆工商大学关于修订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重工商大〔2018〕126号)

附件2:《关于制定来华留学硕士研究生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重工商大研〔2015〕7号)

附件3:重庆工商大学XXX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论证报告

附件4:培养方案学分结构与学时分布汇总表

附件5:重庆工商大学XXX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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